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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准人参(人工种植)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
时间:2012-10-18   访问量:2013

      关于批准人参(人工种植)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

                 来源:卫生部     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批准人参(人工种植)为新资源食品。人参(人工种植)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规定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人参(人工种植)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卫生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8月29日

附件

中文名称

人参(人工种植)

拉丁名称

Panax Ginseng C.A.Meyer

基本信息

来源: 5 年及 5 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

种属:五加科、人参属

食用部位:根及根茎

食用量

≤ 3 克 / 天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1.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。

2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,标签、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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