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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原研药用质量牌回应降价利剑
时间:2011-01-30   访问量:1901


外资原研药用质量牌回应降价利剑

去年底,国家发改委首次将“降价利剑”指向外资药企:在公布降低的48个通用名、174个品规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,外资原研药占据了近62%的比例,平均降价幅度19%。

一位跨国药企人士称,国家发改委去年底对原研药价格的大幅调整,对部分企业销售影响很大,因为很多药品都是市场“畅销品”。

令跨国药企更为头疼的是,尚未出台的《药品价格管理办法》也将推出降低原研药价格的制度性措施。根据《药品价格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“已上市销售的政府指导价药品,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每2-3年集中调整一次政府指导价。其中,对专利药品和按照专利药品对待的药品,以3年为周期进行调整,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6%;保护期结束后,政府指导价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15%。”

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RDPAC)12日在上海就外资原研药降价问题回应称,如果短期内企业的多个产品被连续大幅度降价,企业在安排生产、人员招聘、市场推广等各个方面必将陷入混乱。RDPAC称,希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价格调整体制,并确保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。

  此前,RDPAC已向有关部门建议,希望对原研药的价格应采取“合理评估(原研药与仿制药)价差,分步骤、平缓的价格调整”的方式。

  根据不完全统计,在已公布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,RDPAC成员中约70种化合物名列其中。

  打出“质量牌”

  RDPAC相关负责人认为,在设计降价幅度时,仿制药统一价不宜作为原研药降幅的基础,因为中国仿制药出厂价格为国际总体价格水平的22%~30%,如果整体行业药价水平以仿制药出厂价格为参照,必将导致药价不断下降,从而进一步抑制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投入。

  RDPAC方面的统计称,“十一五”期间RDPAC37家成员公司在华投资总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,其中有近三分之一用于研发中心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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