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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(二厂区)一季度 环境行为报告书
时间:2020-07-10   访问量:1906

一、 基础信息

单位名称

哈药集团制药总厂

社会统一信用代码

912301008280277137

企业负责人

翁艳军

生产地址

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1号

联系人

周文霞

联系方式

0451-86662926-8143

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

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

主要产品

制药原料药、粉针剂

生产规模

60吨/月、1.5亿支/月

二、 企业简介

       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隶属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是集研发、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,全国重点抗生素生产和出口基地。哈药总厂主要生产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心脑血管用药等30多种原料药、原料药中间体和100多个制剂品规。

       哈药总厂是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,哈药产品以优质、高效、安全在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心目中享有盛誉。“哈药”品牌价值已达到201.63亿元,成为中国医药行业之冠和黑龙江省第一品牌,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牌之一。

       哈药总厂秉承“厚德载物、兢兢以强”的企业精神,始终以发展和壮大祖国医药事业、造福人类健康为已任,孜孜以求,矢志超越,全力打造中国最具科技实力、经营潜力、发展张力、文化魅力的规范化、现代化、国际化的医药界强企,努力为社会、为人类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
三、 排污信息

1. 主要污染物及相关信息

主要污染物及

特征污染物名称

COD、氨氮;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

排放方式

稳定连续排放

排放口数量

废水:1个   废气:2个

排放口分布情况

污水排放口位于厂界东侧;烟气排放口位于厂内东侧。

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

污染物排放标准

污染物类别

排放口

污染物名称

标准限值

废水

总排水口

化学需氧量

500 mg/L

氨氮

45 mg/L

废气

燃气锅炉排放口

烟尘

20 mg/m3

二氧化硫

50 mg/m3

氮氧化物

200 mg/m3

污染物排放浓度

污染物类别

排放口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

废水

总排水口

化学需氧量

98.73 mg/L

氨氮

15.98 mg/L

废气

燃气锅炉排放口1

烟尘

<20mg/m3

二氧化硫

12.6 mg/m3

氮氧化物

142 mg/m3

燃气锅炉排放口2

烟尘

<20mg/m3

二氧化硫

<3mg/m3

氮氧化物

116mg/m3

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:COD54.09t/a,氨氮4.87t/a,颗粒物49.896t/a,二氧化硫249.48t/a,氮氧化物249.48t/a。

本季度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:COD2.12t/a,氨氮0.34t/a,颗粒物398.51kg/a,二氧化硫2.7868kg/a,氮氧化物2607kg/a.

四、 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
1、 污水处理

       企业建设有综合污水处理站,负责处理厂区全部生产、生活废水,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吨/日,采用物理+生化处理工艺,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线进入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:

 

       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仪器,包括:流量计、COD在线分析仪、PH计、氨氮在线监测仪,数据已经联网。

2、 锅炉烟气治理

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二厂区已经改为使用2台燃气锅炉,原有的2台燃煤锅炉已进行物理隔断:

锅炉

锅炉型号

锅炉蒸吨

1#

WNS8-1.25-Q

6t/h

2#

WNS6-1.25-Y

8t/h

3、 气味治理

       对污水治理设施气味进行收集集中处理,解决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问题;对生产过程中尾气进行收集处理,解决了生产过程中气味影响问题。经过对气味治理工艺优化改造,目前周边空气环境得到明显改善。

4、 固体废物处理情况

固体废物利用、处理方面,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经高压板框压滤后,进行堆肥利用或焚烧处理。

5、 噪声治理情况

在噪声治理方面,采取建筑隔声,加强设备维护保养,降低设备噪声,凉水塔采取降噪措施,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。

五、 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
2017年12月取得了制药工业原料药排污许可证及副本。

六、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
污染事故防控方面,制定了详细的环境保护污染应急响应预案,建立了紧急污染事故防范系统,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,为企业提供了应急保障能力。

七、 环境自行监测情况

    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(环发[2013]81号)、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(HJ 819-2017)、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》(HJ 820-2017)等规定和要求,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2020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,并严格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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